近日,工作人员注意到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高家庄村附近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该区域普遍存在开山挖石、粉碎石子的现象,给当地环境带来了极大的破坏,严重影响了生态平衡。此外,此类活动可能涉及非法开采倒卖国家资源,给国家资源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同时这些行为还产生了大量的扬尘,严重污染了空气质量,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工停产整治。
为此,民众热切期盼临朐县国土资源局傅廷国局长能不再只满足于在办公室的工作,能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于开山挖石、粉石子等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坚决遏制此类行为的蔓延。
环境保护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保护我们的家园免受破坏。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一问题,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