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露天焚烧!防患于未“燃”

2024-12-20   | 来源:社会生活与环境报道
       时下正是秸秆、杂草焚烧的高发期,近日工作人员发现在安丘市大盛镇汶河社区下马疃村的田间,有人正进行大面积露天焚烧的危险行为,浓浓烟雾弥漫,气味呛鼻,就连附近的树木都无一幸免!
       近年来我国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整治力度不断增强。露天焚烧不仅仅极易引起火灾,给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更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不仅污染空气质量而且还对人体产生严重的危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露天焚烧的危害不容忽视,镇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共同守护好我们的蓝天,维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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